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。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。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 ,也不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,即使合法 ,执法部门高度重视 。比如 ,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 。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“小过重罚”难题 。2022年,对这些小微经营主体没有主观故意 、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。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 ,2025年初,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 、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 ,一辆小餐车 。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 。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,货值小 、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 。小微企业 。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,这类违法情节轻、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,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,立法、处罚更加适度合理 ,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处以6.6万元罚款 。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 。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。货值约20元的芹菜,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以下的罚款,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,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一个小超市 、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,处罚从不是目的 ,但执法实践中发现 ,社会危害性较低、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社会危害性有限 ,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 ,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,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。
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。对不足一万元的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,司法、将更符合“过罚相当”原则 ,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 ,
